3月1日后微信个人收款码依然可以使用
vcodei368 次
前言
2021年10月,央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于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进行规范,个人收款码将禁用于经营性服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也将禁止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3月1日快到了,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平台纷纷发布公告:不停用,功能不变!
今天翻微信聊天的时候,看到微信官方平台的 “微信派”公众号发消息称 个人收款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
这对于个体户及我们普通用户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毕竟如果使用第四方,或者银行汇总的支付,很有可能会出现“羊毛出在羊身上”,增多手续费,然后商家提价等等一系列相关连锁事件。
我特别去公众号搜索了一下支付宝,在支付宝公众号里,也同样找到相关的通知。
我自己看了好几遍,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微信支付宝支付,收款等功能,你该怎么用还怎么用!
之后,我又查询了一下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官网,也查到相关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的通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 点击量:3084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就进一步优化条码支付服务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支付服务。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用户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对账等服务。
二、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
三、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会员单位要畅通渠道,加强对用户的沟通和解释,避免不法分子借机诈骗。
下一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将指导会员单位,持续完善收款码服务功能,增强条码支付安全性,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样化支付需求,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这样的举措,肯定很多人点赞支持!我点赞支持!
评论 | 0 条评论
登录之后才可留言,前往登录